租房合同

时间:2024-06-12 19:08:09
实用的租房合同模板六篇

实用的租房合同模板六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房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房合同 篇1

租房定金协议 出租方(甲方):____杨XX_ 承租方(乙方):______ ___,身份证号码:。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XXX 。

二、租赁性质 承租房屋的户型为,使用性质为居住性质。

三、定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______元整,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乙方在之前签合同,过期视为违约,则甲方不予退还。

四、房屋租金及杂项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________元整,支付方式为付押____付。

2、乙方租住期间除房租水电的其他费用,如共计元整,由乙承担。 甲方:杨XX 乙方: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定金协议 出租方(甲方):____杨XX_ 承租方(乙方):______ ___,身份证号码:。 现有乙方看中甲方要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甲方定金等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房屋地址 甲方所拥有的将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XXX 。

二、租赁性质 承租房屋的户型为,使用性质为居住性质。

三、定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______元整,本协议签定后至租期开始前,如甲方违约,则双倍返还上述定金与乙方;乙方在之前签合同,过期视为违约,则甲方不予退还。

四、房屋租金及杂项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________元整,支付方式为付押____付。

2、乙方租住期间除房租水电的其他费用,如共计元整,由乙承担。 甲方:杨XX乙方:X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房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镇__路_号院_栋__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房屋和水电押金元。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超过3天,甲方每天扣押金50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卫生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有损坏则需付相应的赔偿;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乙方租赁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或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五、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行赌博、传销等非法活动,如有违反约定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已提供物品如下:

(1) 彩电,空调,沙发,茶几,热水器,床,衣柜,煤气罐。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_____结算。______________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人民币 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甲方把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_,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甲方负责所租房屋产权事宜,乙方不承担因甲方因素引起的连带责任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柳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补充条款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年 月 日

租房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姓名: 承租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单位: 住址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一、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 市 区 街 号 栋 单 元 楼 号 屋 厨 厅,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 租给乙方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用期 月。

二、每月租金为 元,乙方第一次付 个月租金合计 元,第二次付款应在前次租金期满前一个月 年 月 日支付。租期满不续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逾期不交乙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 回或通过诉讼解决。

三、承租期内甲方保证出租房屋无任何抵押、债务或其它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居住或经营,并负责物业费、包烧费和房费的支付。室内的水、电、煤气、电话、卫生、治安费用、有线电视每月 元合计 元由乙方支付。

四、乙方交给甲方水电煤气、电话、房屋等费用押金合计人民币 元,还房时, 乙方不欠任何费用,甲 ……此处隐藏6505个字……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原告(反诉被告)薛XX,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XX路X号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愿光,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李XX,男,19XX年X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天河区银河XX桥X号之一。

委托代理人王XX,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薛XX与被告(反诉原告)李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3月20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张XX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薛XX的委托代理人王思鲁、卢愿光,被告李XX的委托代理人王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反诉被告)薛XX诉称,我与被告于20xx年10月22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我与被告在合同中约定:被告租给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心谊路51—53号首层,建筑面积65平方米(前厅、楼梯间),首层建筑面积(后座)95平方米及二层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我租赁该房屋经营小童羊食府;租赁期6年,从20xx年10月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押金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数额,租金为45960元/月;我在合同签订时即向被告交付押金91920元;被告应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20xx年1月18日,我与被告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在原合同不变的前提下,我新增租首层(后座)建筑面积94平方米;我新增租94平方米,月租金68元/平方米,总计租金为每月6392元,协议押金为12784元。我与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被告已十分清楚我租用该物业的目的是经营小童羊食府,被告已经承诺协助我办理临时商业用途并负责费用(正常费用支付)。被告作为该物业的产权人,为租赁物业办理临时商业用途是被告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协助义务,如仅是协助义务,被告不必负责费用,双方也不必多此一举在该条款上摁手印。后我要求被告为该物业办理商业用途时,被告却意图以“协助”的字样逃避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我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分别于20xx年10月22日、20xx年2月5日向被告支付了租赁押金91920元、12784元,押金共计104704元,并支付了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的房屋租金。我为小童羊食府的经营作了一系列的工作,包括物业装修(该装修损失非经过折旧后的评估价值为1157271元),办理了消防许可证、临时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多次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因被告此前拒不协助我办理租赁物业临时商业用途等相关手续,导致上述经营场所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我为催促被告履行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的义务,多次与被告商谈,而被告每次要求我交租后却出尔反尔,不协助办理临时商业用途。为此,我委托律师于20xx年8月26日、20xx年9月12日、20xx年9月23日多次发《律师函》给被告,明确要求被告协助我办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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