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北京市劳动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北京市劳动合同1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性别:____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劳动合同2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现住址):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第三款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年(月),自年月0日起至__年_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__年___月__日始,其中试用 ……此处隐藏29443个字……。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
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签证员(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